兒童發展的一般規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連續性:兒童的發展是一個連續的過程,包括生理和心理兩個方面1。
順序性:兒童的發展在正常情況下是有順序的,遵循著共同的模式。例如,個體的生理發展是有順序的,如在嬰兒時期,身體及其運動技能的發展一般遵循著首尾原則、近遠原則和大小原則。同樣,人的的心理發展也呈現出一定的順序性,低級的感知覺出現得早,而高的心理能力則出現得較晚1。
不平衡性:兒童的發展不是直線發展的,不同系統在起始時間、發展速度、達到高峰的時間上不盡相同,同一系統在不同的發展時期,其發展速度也可能存在巨大差異。例如,神經系統的發育較早,而生殖系統的發育則較為緩慢1。
差異性:雖然兒童的發展存在一些共同的規律和特點,但具體到每一個兒童,他們的發展就會表現出一定的差異性。例如,兒童的青春期開始時間就有性別差異1。
關鍵期:某些系統在飛速發展時期對外界刺激特別敏感,這就是關鍵期或敏感期1。
階段性:兒童的發展會經歷不同的階段,每個階段都有其獨特的特征和發展任務。例如,兒童的心理發展可以分為嬰兒期、幼兒期、童年期、青春期等階段4。
順序性:兒童的發展在各階段之間具有一定的順序性,各階段之間的順序銜接4。
不可逆性:在正常環境下,兒童的發育過程相對穩定,呈現一種軌跡現象。一旦出現障礙、營養等不利現象,可能會出現明顯的生長發育遲滯;一旦這些阻礙因素被克服,兒童會立即表現出向原有生長軌道靠近和發展的強烈傾向4。
不平衡性:兒童的生長速度在不同階段是不均衡的。從胎兒到成年人,先后出現兩次生長突增高峰:從胎兒四個月至出生后一年;次發生在青春發育早期,女孩比男孩早兩年左右4。
穩定性與可變性:兒童的心理發展年齡特征既有穩定性,又有可變性。兒童心理發展受生理發展和社會因素的影響,其發展階段有一定可變性